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教育储备人才(第二批)公告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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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需要,现就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开展第二批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事业编制教师 招聘对象及条件:已参加过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须不低于该学科平均分20分)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须合格),且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体检、考察的应聘者。 (二)教育储备人才 1.招聘对象 应届大学毕业生。 备注: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未落实编内工作的,即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未进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2)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3)学历要求 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部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4)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详见附件3“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储备人才岗位专业要求(第二批)”。 (5)普通话要求 应聘幼儿园学段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7)年龄要求 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程序和录用办法 (一)事业编制教师 1.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数量(第二批)”。 2.招聘程序 (1)岗位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岗位报名(网址:dq.qpedu.cn),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7:00。按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进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岗位须与原报考岗位的学段及学科相同。 (2)面试试教 应聘者岗位报名成功后,参加2025年6月28日区统一组织的面试试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北淀浦河路1000号)现场确认,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录用办法 (1)面试试教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再同分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试教成绩占50%。其中,面试试教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试教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如面试试教实际人数与岗位拟录用人数低于3:1比例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应聘者的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3)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拟录用名单公示。 (5)递补说明: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等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二)教育储备人才 1.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2“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储备人才岗位及数量(第二批)”。 2.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dq.qpedu.cn),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须于2025年6月14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期间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北淀浦河路1000号)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现场确认材料详见附件4“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储备人才现场提交材料清单”。 (3)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应聘者参加2025年6月18日由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参加学科专业测试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岗位报名入围人员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该学科平均分20分者或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4)岗位报名及面试试教 应聘者待入围名单公布后,在网上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进行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面试试教,岗位报名和面试试教日期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录用办法 (1)面试试教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再同分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资历评分成绩占10%,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45%,面试试教成绩占45%(面试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2)应聘者的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3)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拟录用名单公示。 (5)递补说明: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等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实行派遣合同管理。薪资报酬比照同类别同学段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与同类别同学段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培养培训等待遇,其专业发展路径、考核要求、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与事业编制教师一致,实行统一管理。 三、有关说明 1.凡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相关协议合同终止履行。 2.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应聘者报名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59715007,59710155 监督电话:69713015,69713877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50612/d79b77fe88744ad2ad75b3de93a02716.html |






